謹防(fang)地方債務過度占用信(xin)貸(dai)資源
2015-02-25
2月9日,首個省級政府性債務清理甄別結果出爐。
根據2014年10月財政部發布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地方政府應在2015年1月5日前,對2014年底尚未清償完畢的債務進行清理甄別,并申報相關數據。在規定日期的1個多月后,海南省地方政府率先公布了該省政府性債務清理甄別結果。
從其公布的信息看,截至2014年末,海南省政府性債務余額1719.0億元。這一債務余額相比2013年6月底審計的債務余額增加了21.84%。其中,2014年底海南省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83.32%,其額度相比2013年6月底大幅上漲13.14%。
這一結果可以說既在市場意料之中,又超乎預期之外。
之所以說在市場意料之中,是因為此前面對地方債務,地方政府大多依靠體量龐大、名目繁多的城投平臺進行融資,想要統計清楚城投平臺到底發了多少債十分困難。而且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融資平臺,均無動力理清這筆糊涂賬。
但是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融資平臺的融資渠道將全面受限,漏報債項將成為“燙手山芋”。如果不納入政府債務,地方融資平臺背負的債務未來可能需要平臺自己償還。在這種情況下,經過甄別、分類后,債務規模出現上升也就不足為奇。此前部分城投債確實在為地方政府承擔舉債功能,現在借此契機重歸政府名下,應在意料之中。
而所謂超出預期之外,是指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余額的上升幅度高達13.14%,幅度之大,令人驚訝。海南省并非經濟大省,這樣大幅度上升的債務規模,是否意味著其他地區極有可能出現類似現象?海南省的數據似乎給市場發出了這樣的警訊:謹防地方債務過度占用信貸資源。
要知道,目前各地方政府債務的體量龐大。審計署對地方債的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高達10.89萬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為2.67萬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為4.34萬億元,合計接近18萬億元。因此,在較短周期內要求地方政府清償全部債務并不現實。更何況目前樓市“去庫存”艱難、地價走低,使得地方政府高度依賴的土地財政日益捉襟見肘。此外,由于經濟下行壓力增大,部分地區的不良率激增,從銀行借錢也因遇到償還瓶頸,難以為繼。
在這種情況下,隨著部分地方債務到期,地方政府只能通過銀行信貸渠道,借新還舊,將風險后移,以緩解償債壓力。
但這并非長久之計。地方債務的存量大、期限長,不斷將債務滾動后移的過程,也是使債務體量在本息滾動中不斷膨脹的過程。這就意味著,避免債務違約需要占用越來越多的信貸資源。
目前,央行通過降準、定向再貸款、SLF、MLF等貨幣政策工具釋放流動性,是希望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三農”、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從而為中國經濟增長增添新動力。如果這些信貸資源被地方政府用于債務的借新還舊,將會影響貨幣政策效果,也不利于“穩增長”、“調結構”等戰略目標的實現。
海南省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大幅增加的現象表明,如何緩解地方債務風險、拓寬地方債務融資渠道,已成為當務之急。
為此,地方政府應積極開拓新財源以支持償債,地方經濟結構性調整刻不容緩。只有通過金融、稅收等多種措施,支持企業通過關閉、并購、聯合等途徑加快轉型升級,促進大企業的資源整合,深化中小企業專業化分工,以減少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產能過剩行業的依賴,逐步形成與中速增長階段相適應的新盈利模式,才能使地方政府債務償還步入良性循環。
同時,對適宜開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的項目,要大力推廣PPP模式,以此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并獲取合理回報,減輕政府公共財政舉債壓力,騰出更多資金用于重點民生項目建設。
此外,發展地方債市場,特別是市政債券市場,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淘汰其他融資渠道,也是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避免其過度擠占信貸資源的途徑之一。( 來源: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