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市場作(zuo)用破解中小企業(ye)融資(zi)難題
2015-01-14
融資難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環境導致商業銀行資金緊張,信貸收緊;二是銀行為加強內部風險控制和管理,導致貸款向大企業、大項目集中;三是金融服務體系不健全,資本市場發育不完善;四是中小企業自身原因比較多,管理落后。
近年來,以民營經濟為主體的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壯大,成為經濟發展中最具活力和創新力的生力軍。同時,資金短缺問題一直困擾中小企業發展。各地相繼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服務,但是,融資難、融資貴等仍然是當前制約中小企業發展較為突出的問題。探索市場方式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是當前亟須解決的課題。
當前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融資渠道單一。總體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過分依賴商業銀行貸款的現象比較突出;中小企業發行債權等直接融資方式門檻過高。
融資結構不合理。從調查情況看,絕大多數融資成功的基本是靠土地為資本以抵押擔保的形式做貸款。在借款期限方面,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絕大多數是1年期以內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長期貸款很少,嚴重影響著中小企業技術改造、規模擴張和做大做強。
融資成本較高。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銀行在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時一般都要在基準貸款利率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以彌補部分貸款風險,因此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高于市場平均水平。同時,由于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還需要進行固定資產抵押登記、信用評估、財務審計,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
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從政策環境來看。從2010年開始,央行調整貨幣政策,由“寬貨幣緊信貸”轉為“緊貨幣緊信貸”,存貸款基準利率均上調1個百分點以上,且連續12次調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最高達到21.5%。這些導致商業銀行資金緊張,信貸收緊,這一政策的直接受害者就是中小企業,在緊縮中破產倒閉的中小企業也比比皆是。這種情況下,中小企業即使能夠獲得貸款,成本也會大幅上升。
從銀行方面來看。為加強內部風險控制和管理,金融機構采取了各種措施,如制定金融機構資本金充足率、不良資產率等考核指標,實施信貸管理權限上收、貸款評審責任制等,形成對中小企業的“惜貸”和對大企業、大項目的“青睞”現象,使銀行貸款向大企業、大項目集中。
從金融服務體系來看。目前,為中小企業提供專門融資服務的機構不健全。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導的“大金融”很難滿足“數量少,批次多”的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農信社、農商行、城商行但由于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規模。直接融資方面,資本市場發育不完善。同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完善,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數量不足,運作不夠規范。此外,缺乏為中小企業貸款服務的社會化資信評估、資產評估、投融資咨詢、資產重組和改制、企業管理診斷等咨詢機構。
從中小企業自身來看。首先,中小企業資金實力差、經營管理落后、技術含量低,在信用分析與評價過程中,很難達到商業銀行的貸款條件和要求,貸款申請很容易被淘汰掉。其次,是中小企業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問題太多,經營管理不規范、信息不透明、主營業務投入不足、關聯交易不清晰等,使得上市融資幾乎沒有可能。而中小企業大多資本金較少、固定資產也較少、盈利水平不高,加之財務管理體系不健全,尋求擔保較為困難。
發揮市場作用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大力發展私募基金。目前,新型經濟、網絡信息、現代農業、生物醫藥、現代物流、循環經濟等形態的企業大多是中小企業,而且都普遍蘊藏著高新技術的一系列創新元素,具備發展私募基金的條件。但是,我國私募基金還不能受到基金法律保護。因此,迫切需要在法律和政策上盡快明確其合法的地位和身份,真正做到和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有機對接。
擴大中小板和創業板市場規模。目前,很多企業對創業板充滿了期待。僅僅依靠一個創業板市場,絕不可能徹底解決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應該全方位面向中小型企業、高成長性企業、高科技企業和民營企業,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板市場,全方位推進創業板市場,重在提高資源配置和市場服務效率。通過建設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市場,多元化滿足中小企業通過證券市場實現整體運行效率提高的目標。
擴大場外交易市場。以產權交易中心、技術產權市場等場外市場為基礎,積極推動建設場外交易市場,為眾多非上市公司實現與資本市場的對接提供孵化培育機會。
允許中小企業發行債券。盡管國家允許中小企業發行集合債券,但由于銀監會規定不得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的潛規則存在,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發行舉步維艱。當前,我們完全有條件進一步通過大規模發行企業債、尤其是向中小型企業傾斜的方式,有效引導國內儲蓄轉變為國內投資,從而在根本上擴大內需,促進發展。同時,要在政策上大力扶持增加企業的研發資金。
設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基金。根據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份額和社會貢獻,應當盡快組建基金管理公司,設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基金,在此基礎上,引導社會資金、企業自有資金廣泛開展創業、創新、創造,將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拓展中小企業資產抵押范圍。完善銀行信貸財產抵押制度,擴大中小企業的抵押物品種和形態,對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的擔保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允許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專利、團隊信用評估形成的資本都可以成為抵押品,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抵押難問題。
加強對銀行信貸的政策引導。一是綜合運用財政貼息、稅收優惠、差別稅率、先稅后補等財稅政策工具,引導金融資源向中小企業傾斜。二是對涉農資金進行歸口管理,引導金融機構加強中小企業信貸投入。三是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制定風險補償發放的規則,減少銀行的后顧之憂。( 來源: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