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再獲減(jian)54項(xiang)行政收費
2014-12-30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29日發布消息,為進一步減輕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負擔,經國務院批準,從2015年1月1日起將取消、停征和免征合計5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根據兩部門發布的《關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明年將取消或暫停征收包括征地管理費、保存人事關系及檔案費、企業注冊登記費在內的12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同時,全面清理省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取消重復設置、收費養人以及違背市場經濟基本原則的不合理收費。
通知(zhi)明確(que),對小(xiao)微(wei)企業(含個體(ti)工商戶)免(mian)(mian)(mian)征(zheng)(zheng)(zheng)包括(kuo)土地(di)登記費、住房交(jiao)易(yi)手續費在內的42項(xiang)中央級(ji)設(she)立(li)(li)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省級(ji)設(she)立(li)(li)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也(ye)要對小(xiao)微(wei)企業免(mian)(mian)(mian)征(zheng)(zheng)(zheng),具體(ti)免(mian)(mian)(mian)征(zheng)(zheng)(zheng)項(xiang)目(mu)由各省(區、市)政府確(que)定。(來源:經濟參(can)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