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e)融(rong)資貴根在金融(rong)壟斷(duan)
2014-11-25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這是繼今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針對企業融資成本高的十條指導意見之后,國務院層面再次強調解決這一問題。
短短三個月時間,就連續出臺兩個文件,就如何解決企業融資成本過高問題分別提出10條措施,可見,融資成本高的問題已經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
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有關融資成本過高的問題,如果發生在民間金融、地下金融、非法金融領域,還能理解。畢竟,這些都是不規范行為,只有依靠整頓與規范金融秩序加以解決。但是,為什么這些情況會發生在銀行身上?要知道,不管是間接融資還是直接融資,國家都有明確的規定、明確的融資成本標準,為什么企業融資成本大幅上漲呢?
“增加存貸比指標彈性”、“取消股票發行的持續盈利條件,降低小微和創新型企業上市門檻”等,當然是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過高的方法,但是,僅靠這些技術性處理手段,能夠產生多大作用呢?又能讓銀行有怎樣的改變呢?技術處理,只能對某個方面、某個局部產生影響,在某個特定時期發揮作用。要從根本上解決企業融資成本過高的問題,還是要通過改革,從體制和機制上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事實也是如此,部分銀行在政策法律有明確限制的情況下,擅自提高企業的融資成本,收取各種不合理費用。究其原因,就是金融壟斷,缺乏競爭,就是沒有危機感。想一想,在實體經濟普遍陷入困境的情況下,銀行的利潤仍然高得驚人,而正常情況下,是不可能出現這樣的格局。
按照銀行目前的經營理念和思維,如果有一天,實體經濟不行了,銀行還能獨善其身嗎?虛擬經濟能夠支撐得住銀行嗎?顯然,銀行的行為缺乏遠見。
從技術上對企業融資成本過高的問題進行處理,是需要的也是積極的。但是,所有這些處理手段,必須要在銀行現行管理體制被徹底打破、壟斷被徹底消除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才能真正從根本上解決企業融資成本過高的問題。
很顯然,打破壟斷,讓非公有制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無疑是改變銀行最根本、最重要的手段。因為,銀行融資成本高,就是因為銀行沒有競爭、沒有壓力。如果能夠讓非公有制資本進入金融領域,企業有更多的自主選擇權,那么銀行融資成本自然就會降下來。
總之,如果不對(dui)銀行管理(li)體制進行根(gen)本性的改革,所有的技術處(chu)理(li)都不可能從根(gen)本上解決企業融資成(cheng)本過高的問題。到(dao)頭來,經(jing)濟(ji)(ji)與(yu)金融之間的矛盾(dun),有可能成(cheng)為經(jing)濟(ji)(ji)社(she)會(hui)(hui)發展(zhan)中(zhong)十(shi)分(fen)突出(chu)的矛盾(dun),成(cheng)為影響經(jing)濟(ji)(ji)社(she)會(hui)(hui)有序發展(zhan)的重大障礙。(來源:經(jing)濟(ji)(ji)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