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資平(ping)臺或轉型混合所(suo)有制 變輸(shu)血(xue)為造血(xue)
2014-10-11
10月2日,《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出臺,規定“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這意味著地方融資平臺將面臨一次重整洗牌。
業內人士認為,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未來的方向,應向市場化轉型或以市場化思維經營,還可以通過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走混合所有制之路。
轉型在即
審計署報告顯示,截止到2013年6月,全國共有7170個融資平臺公司。經歷了一年多發展之后,有媒體報道,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已突破萬家。新規一出,失去了向地方政府“輸血”功能的融資平臺公司,將何去何從?
《意見》要求,明確劃清政府與企業界限,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其部門舉債,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借。
“這個文件出來之后,預示著融資平臺公司將加快轉型。”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公司政府與公共融資評級部高級分析師總經理李燕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從2010年起,各個監管機構就不斷出文對融資平臺的資產注入、債務規模、募集資金用途、財政資金占比以及地方財政的應收款項等方面進行規范。
華夏銀行武漢分行一位研究人員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發展態勢,主要有三類:一類是專業化運營企業,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類、園區建設類、保障性安居工程,具有專業資質或者專業化運營經驗;一類是綜合性投資公司,如國有資產公司;一類為單純融資類平臺企業,如城投公司。
“個人認為,前兩類平臺企業可以按照市場化運作機制,強化自身的經營實力與市場競爭實力,通過引入社會資本逐步發展成為市場化經營主體。”上述銀行人士說。
對于城投公司類的融資平臺,該銀行人士建議,政府部門要積極支持企業通過各種渠道如引入社會資本、專業資源等方式逐漸向市場化轉型。盡量避免通過破產方式逃避債務,因為一旦開啟平臺破產的潘多拉魔盒,會產生道德風險,并形成逃廢債的示范效應,破壞社會信用體系。
另一方觀點則認為,未來地方融資平臺將側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完全依賴地方政府單純進行公益項目建設的平臺公司已經很少了,未來會更多向國有控股公司的方向發展。”李燕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未來平臺公司的職能轉換將加快,以運營經營性國有資產為主。”李燕認為,政府在衡量企業收益、管理以及資本運作實力等方面,應以市場化主體的思維看待,這較之前通過融資平臺舉債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完成政府性任務的職能而言,會有很大差異。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601988,股吧)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則對本報記者表示,隨著地方舉債規模的收縮和受限,未來地方融資平臺將重點以民生項目為主,商業性項目由PPP模式承擔,兩者職能定位明晰。
對此,中國國際經濟信息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長徐洪才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新規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通過發債融資并納入預算口徑管理,旨在規范地方政府量力而行,限制債務盲目擴張,政府不再為融資平臺兜底擔保,降低了財政風險。
徐洪才表示,在斷送了地方融資平臺的“輸血”功能的同時,通過發行地方債和與社會資本合作是在真正營造“造血”功能。
向混合所有制轉身?
《意見》規定,推廣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的融資模式。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舉債并承擔償債責任。
“這是國有資本的重新布局。”徐洪才認為,通過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收縮債務融資規模,強調政府職能有所為有所不為。
“引入社會資本成立特別公司將可能減輕地方政府融資壓力,此類公司與城投公司應該有著明顯的區別,否則存在的意義將打折扣。”上述銀行人士也表示。
對于PPP模式特別公司的業務方向,該人士對本報記者表達了自己的看法,首先,要保證資本多元化,相關利益主體增多,有助于規范該類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其次,該類公司應具備重點建設和經營的主業,更重要的是,要有現金流和經營收益,不得像城投公司僅具有融資職能;最后,如果要具備成功融資能力,還需要該公司有大量有效資產用做抵質押擔保,而不同于大部分是公益性資產的城投公司。
值得關注的是,《意見》規定,政府對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按約定規則依法承擔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相關責任,不承擔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償債責任。
徐洪才表示,這意味著政府對平臺類投資將不再承擔隱性擔保,而是承擔有限責任,逐步消化風險。
失去了地方政府的庇護,融資平臺轉型方向何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專家均表示,地方融資平臺有可能作為PPP模式參與方進行合作,轉制為混合所有制。
“有轉制的可能。”徐洪才認為,以融資平臺具有的存量資產為基礎,通過出售現有資產、股份或股轉債、資產證券化等手段盤活存量,同時,通過PPP模式適度引入增量,用于在建項目的后續融資。
徐洪才分析,按此邏輯,國企背景的融資平臺公司將通過改革實現市場化運作,通過收購兼并、債務重組和金融創新手段,實現產權、股權多元化,完成混合所有制的華麗轉身。
郭田勇強調,即使是混合所有制轉型后,在融資過程中負債主體仍是社會資本的一方,政府不再對轉制后的企業兜底擔保。
徐洪才表示,以前融資平臺是壟斷企業,依托政府背景存在機制僵化的弊病,當前處于經濟“新常態”特點之一是處于前期政策消化期,以此改革契機在現有平臺引入社會資本,激發其潛在的活力和潛力,同時,這也將增強融資平臺的償債能力,對妥善解決存量債務也將形成保障。
“過去政府是(shi)演員,在(zai)(zai)唱(chang)獨角戲,存在(zai)(zai)角色錯位(wei),未來政府是(shi)導演,職(zhi)能(neng)是(shi)為(wei)各方搭臺唱(chang)戲。”徐洪才這樣比喻(yu)PPP模式中(zhong)地(di)方政府發揮的(de)作用,即(ji)通過引入社會(hui)資本(ben)建(jian)立(li)利益(yi)共享、風險共擔的(de)機制,通過引入有競爭力(li)(li)的(de)投資者(zhe),以改革和創新提高活(huo)力(li)(li),根據償債能(neng)力(li)(li)量入為(wei)出(chu),使債務回歸理性。(來源(yuan):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