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zheng)府(fu)性債務作(zuo)為硬指標納入政(zheng)績(ji)考(kao)核
2014-10-10
按照新修訂的預算法,國務院昨日印發《關(guan)于深化預(yu)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對涉及財政預算、決算及地方政府債務等相關內容均做出明確規定,包括建立考核問責機制,把政府性債務作為一個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中國將全面清理整頓財政專戶,各地一律不得新設專項支出財政專戶等一系列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
財稅改革加速度
今年下半年以來,財稅改革正如火如荼地展開。6月30日,《深化財稅改革總體方案》獲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此后至今,盡管方案內容并未如愿公布,但方案的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稅制改革兩大任務動作頻頻。
之后,修訂十年之久的《預算法》在8月底獲通過,其中很多內容與預算管理改革直接相關。9月21日,首份全面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文件——《國務(wu)院關于加強地方政(zheng)府性債務(wu)管理的(de)意見》出臺,直接推動了預算管理改革中“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這項任務。9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而資源稅改革正是此輪稅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
“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是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應先行推進,并在今明兩年取得決定性進展,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工作任務奠定基礎。”財政部有關負責人稱,國務院發布的《決定》,為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證券時報記者對比發現,新修訂的預算法內容在國務院發布的《決定》中都有體現。《決定》對預算法修訂的內容做出了更為細化的規定,提出了明確的改革要求,主要包括:一是完善政府預算體系,積極推進預算公開;二是改進預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三是加強財政收入管理,清理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四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強結轉結余資金管理;五是加強預算執行管理,提高財政支出績效;六是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化解財政風險;七是規范理財行為,嚴肅財經紀律。
預算管理制度改革 明確化細致化
具體看,在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方面,《決定》要求債務高風險地區要積極采取措施,逐步降低風險。對甄別后納入預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各地區可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以降低利息負擔,優化期限結構。要硬化預算約束,防范道德風險,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中央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
在改進預算管理方面,《決定》提出,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根據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和財政政策逆周期調節的需要,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中央一般公共預算執行中如出現超收,超收收入用于沖減赤字、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如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削減支出或增列赤字并在經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國債余額限額內發債平衡。
《決定》還明確細化了全面推進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包括推進預算及決算公開,改進預算管理和控制,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要求財政部門會同各部門研究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對未來三年重大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分析預測。
同時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預算審核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強化支出預算約束,各級政府向本級人大報告支出預算的同時,要重點報告支出政策內容。
在財政收入管理方面,《決定》還明確了加強財政收入管理,清理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各級稅收征管部門要依照法律法規及時足額組織稅收收入,并建立與相關經濟指標變化情況相銜接的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稅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應收盡收,不收過頭稅。
此外,《決定》也有一(yi)些新的提法或更(geng)詳細內容(rong)。比(bi)如(ru),在增加一(yi)般性轉(zhuan)移(yi)(yi)支(zhi)(zhi)(zhi)付和(he)壓縮專項轉(zhuan)移(yi)(yi)支(zhi)(zhi)(zhi)付的基礎上,提出“逐(zhu)步將(jiang)一(yi)般性轉(zhuan)移(yi)(yi)支(zhi)(zhi)(zhi)付占比(bi)提高(gao)到60%以上”。2013年一(yi)般性轉(zhuan)移(yi)(yi)支(zhi)(zhi)(zhi)付占轉(zhuan)移(yi)(yi)支(zhi)(zhi)(zhi)付總額的比(bi)例(li)為56.7%。進(jin)一(yi)步提高(gao)提前下達(da)轉(zhuan)移(yi)(yi)支(zhi)(zhi)(zhi)付預計(ji)數的比(bi)例(li),按因素(su)法分(fen)配且金額相對固定的轉(zhuan)移(yi)(yi)支(zhi)(zhi)(zhi)付提前下達(da)的比(bi)例(li)要達(da)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