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小微(wei)企業融資難需(xu)要一(yi)大批民營小銀行
2014-09-11
相對于當前的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成立一大批民營小銀行將遠勝于成立幾家大型或中型民營銀行。中國當前缺的不是大型商業銀行,也不是中型銀行,缺少的是致力于服務小區域范圍的小型商業銀行和小型信用合作社。
中國經濟能夠順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能否順利切換至中高速發展階段,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取決于能否激發小微企業的發展潛力。而要真正激發小微企業的活力,其中一個核心問題就是必須認真對待并有效化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要有效化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難題,必須針對當前存在的制約因素,多管齊下,綜合施治。
一是要大力發展直接融資,讓大中型企業盡快“脫媒”,促使商業銀行將信貸客戶重心“下移”。我國業內有些人士認為,大型金融機構就是要為大中型企業和富有的個人和家庭服務,在服務中小微企業上沒有優勢,或者說成本過高。其實,國際上有很多知名的大銀行在小企業金融服務上做得很好。例如美洲銀行在美國小型企業銀行業務方面就一直占據市場第一的位置,美國富國銀行更是以專注于服務中小企業而著稱,近年來更是超越花旗銀行等傳統大銀行成為美國市值最高的商業銀行。我國大中型商業銀行在戰略上重視小微貸款,但在戰術上仍未予以足夠的重視,原因除了小微企業信貸操作成本和不良率高之外,主要還是我國直接融資仍然不夠發達,大中型企業融資仍然主要依靠銀行貸款。只有直接融資真正發展起來,大中型企業客戶主要依靠資本市場融資了,我國大中型商業銀行的信貸重心才能夠真正轉向中小企業客戶。
二是加快完成利率市場化。利率市場化在化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方面的積極作用將是多重的。首先,有利于促進金融脫媒。利率市場化必然是建立在金融管制全面放松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市場的作用,行政性的管制將大幅減少,資本市場和直接融資會更加發達;其次,利率市場化將使銀行依據風險與成本定價,對小微企業信貸定出合理的利率,提高銀行對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的積極性;三是,利率市場化在某種程度上有利于中小銀行吸收更多的存款,從而增加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能力。當前的一個現實就是,小銀行在與大中型銀行競爭存款時明顯處于劣勢,從而制約了它們服務小微企業的能力。
三是大力發展信貸資產證券化。鑒于我國貨幣供應量與GDP之比已經非常之高,甚至遠超多數發達國家,存在所謂貨幣超發的詬病,因此,盤活信貸存量就顯得尤為重要,而盤活存量,可以使用的主要手段就是信貸資產證券化。我國試點信貸資產證券化已經有十年的時間了,從國際上看這也已經是一項非常成熟的做法,風險可控,但是這項金融創新在我國進展卻是極為緩慢。當前,應該加快放松管制,消除所有制約資產證券化的體制機制方面的障礙,尤其是應該大力推進有利于盤活存量信貸、提高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
四是成立一大批小銀行。毫無疑問,大銀行對接大企業,小銀行對接小企業。這基本上是一個定律。美國小企業融資問題解決得相對較好,主要得益于美國有一大批小銀行。即使金融脫媒促使大型商業銀行信貸客戶重心下移,它們選擇的客戶往往也是規模較大的中小企業,或者說是中小企業中的較為優秀的那一小部分企業,絕大部分小型和微型企業難以成為大銀行的信貸客戶。小微企業信貸需求往往具有短、頻、急的特點。同一區域內的小銀行在服務小微企業上,往往比大銀行更有優勢。小銀行只在較小的地域范圍內營業,小銀行的所有者、經營者與小企業主往往都是鄰居,屬于熟人社會,他們之間基本上不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因此,小銀行更容易了解和把握區域內小企業以及小企業主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更能有針對性地提供金融服務。因此,從國家的角度來看,有必要新成立一大批以小微企業為主要目標客戶的民營性質的小銀行。同樣都是500億元的資本金,我個人認為50家資本金規模為10億元的民營小銀行比5家資本金規模100億元民營銀行,在服務小微企業信貸需求會做得更好,更有效率。相對于當前的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成立一大批民營小銀行將遠勝于成立幾家大型或中型民營銀行。中國當前缺的不是大型商業銀行,也不是中型銀行,缺少的是致力于服務小區域范圍的小型商業銀行和小型信用合作社。
五是實行個人綜合納稅制度,完善個人征信系統,積極發展社會評級。小微企業通常是個人或家族企業。因此,對小微企業的授信主要是基于個人或家庭的授信。在一些發達國家,家庭綜合納稅下的財產申報制度以及完善的征信記錄,為銀行授信提供了可靠依據。而我國并不實行個人綜合納稅,我國實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主要是對工資性收入征稅,通過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無從判斷個人及其家庭的資產負債狀況,尤其是私營企業主為了避稅,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更少。也是主要出于避稅,絕大部分中小私營企業無法提供真實可靠的資產負債表。我國的個人征信系統也極不完善。因此,銀行往往很難對企業主及其企業的資產和負債的狀況進行核準,進而致使銀行難以評估小微企業的履約能力。
六是(shi)限制經(jing)(jing)營(ying)性(xing)質的(de)(de)(de)民間(jian)(jian)借(jie)(jie)貸(dai),嚴厲打擊破(po)壞(huai)融資(zi)秩序的(de)(de)(de)民間(jian)(jian)高(gao)利貸(dai)。民間(jian)(jian)借(jie)(jie)貸(dai)在中國有(you)著悠久的(de)(de)(de)歷史,封建社會主要(yao)是(shi)靠(kao)民間(jian)(jian)借(jie)(jie)貸(dai)來(lai)(lai)解決(jue)資(zi)金融通問題(ti)。改革(ge)開(kai)放以來(lai)(lai),民間(jian)(jian)借(jie)(jie)貸(dai)也扮(ban)演了(le)促進鄉鎮企業和個(ge)私(si)經(jing)(jing)濟發展(zhan)的(de)(de)(de)作用(yong)。然(ran)而,我個(ge)人認為,民間(jian)(jian)借(jie)(jie)貸(dai)是(shi)與市場經(jing)(jing)濟、法(fa)治經(jing)(jing)濟不相容的(de)(de)(de)。從公平競爭的(de)(de)(de)角度看,應該限制經(jing)(jing)營(ying)性(xing)的(de)(de)(de)民間(jian)(jian)借(jie)(jie)貸(dai)。經(jing)(jing)營(ying)性(xing)的(de)(de)(de)民間(jian)(jian)借(jie)(jie)貸(dai),根本不納稅,也不用(yong)承(cheng)擔(dan)監管費(fei)用(yong),如果任其(qi)(qi)發展(zhan),對于要(yao)依法(fa)納稅的(de)(de)(de)正規金融機構尤其(qi)(qi)是(shi)小銀行必然(ran)形成不公平競爭。(來(lai)(lai)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