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小(xiao)微融(rong)資難(nan)需(xu)多條腿走路
2014-06-03
去年以來,我國先后出臺了50多項具體舉措來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2013年新增小微企業貸款2萬億元,占企業新增貸款的43.5%,占全部新增貸款的21.51%。但對于廣大小微企業而言,仍是“僧多粥少”,若一味指責銀行不作為,恐有失偏頗。在小微企業融資難的背后,也有其本身經營規模小、抗市場風險能力弱、信用違約潛在風險大、缺少融資抵押物等諸多因素。
當前,我國金融市場占據主導地位的仍然是國有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這些銀行開展小微信貸服務,直接受到相關制度和政策的制約,全面放寬和放開融資條件不是銀行自己做得了主。同時,實體經濟潛在的融資風險,銀行業也無法獨立承擔。這需要從融資政策、財政幫扶、風險補償、稅收征管、銀行自身創新等多方面“追本溯源”,從源頭擰開銀行為實體經濟融資的“總閥門”。
一方面,需要站在金融全局的高度,制定和出臺適應實體經濟尤其是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的信貸管理新制度,以及出臺進一步規范銀行金融服務的新指引,消除銀行放寬信貸條件無政策保障的“擔憂”。另一方面,還需要建立健全實體經濟信貸融資風險財政補償機制,聯合國有保險機構創新推出實體經濟信貸融資風險保險業務,對非銀行自身管理原因造成的信貸風險,可按比例給予財政補貼和保險補償,消除銀行獨自承擔所有風險的“顧慮”。同時,還可以加強財稅政策激勵力度,促使銀行“甩開膀子”大膽提供多角度的金融服務。
對銀行而言,則要圍繞小微企業的實際需求,進一步開拓創新,改變銀行利潤走高、實體經濟負擔加重的“單腿走路”模式,主動降低小微企業在金融服務中的高成本付出,從承擔社會責任出發,既要創新資產管理方式、加快風險評估體系創新、消除信貸條件的“硬制約”,又要提供保本微利、普惠金融的優惠服務。
只有(you)通過政府、銀行、保險(xian)等多方(fang)合力,使金融監管發(fa)揮保障作用、財政補(bu)償(chang)發(fa)揮激(ji)勵作用、保險(xian)發(fa)揮抵御(yu)風險(xian)作用、稅(shui)收減免發(fa)揮支持作用,才(cai)能使銀行的信貸支持落(luo)到實(shi)處(chu),有(you)效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來(lai)源:經濟日(ri)報(b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