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發(fa)力小微金融需把握(wo)趨勢
2014-04-15
就在國內銀行開始轉變態度對小微金融熱情擁抱的時候,互聯網迎面襲來。在這股互聯網旋風中,對于開發小微金融業務,銀行是開拓自身電子業務還是依托原有資源加強服務,日前參加博鰲亞洲論壇2014年年會的銀行家們及相關人士對此展開討論。
銀行難解小微融資“老難題”
小微企業融資難這個全球性問題在我國尤為突出。日前在博鰲年會上發布的《小微金融發展報告》顯示,2013年,近半數小微企業感受到融資成本上升,三成企業出現過無法按期償還借貸資金的情況。
“融資難、融資貴依然是目前小微企業不得不面臨的現實問題。”全國工商聯副主席黃榮在“小微金融:亞洲的創新與實踐”會議上說:“與大企業相比,小微企業資產規模少、可抵押物少,再加上財務制度不健全等,必然導致其融資難。”
黃榮表示,融資貴則是因為其通過正規金融渠道解決不了融資問題,不得不向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大體上年息在20%-30%,短期拆借資金高的時候月息達4.5-5.5分,這對小微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會長李子彬指出,國內銀行的體制和機制大多是面向大企業設立的,他們的審貸條件、流程、標準等都不太適應小企業,導致這些企業很難從銀行獲得資金。可是,銀行現在對于解決中小企業的信貸方面非常重要,預計未來10-20年,銀行貸款仍然會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
“小微企業是促創業、保就業、活躍市場的生力軍。”民生銀行董事長董文標說,“小微企業活力如何,直接關系到整個市場經濟的榮衰,關系到就業以及穩定大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工程師朱宏任介紹說,我國去年出臺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及措施。包括財稅部門出臺的提高增值稅起征點,擴大享受優惠所得稅率的小型微利企業范圍等。2013年,在財政增收壓力加大情況下,我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規模依然達到150億元。
今年4月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小微企業支持再次加碼。會議提出,將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范圍的上限,由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進一步較大幅度提高,并將政策截止期限延長至2016年底。
互聯網“入侵”小微金融
金融評論人士余豐慧說,互聯網金融的網絡小貸是解決中小微企業資金困難的有效途徑:融資成本低,小微企業能夠承受;無需擔保抵押,小微企業不必苦惱于找不到擔保抵押單位;融資速度快效率高,24小時就可以到賬,使得小微企業不會因貸款遲遲不到賬而耽誤了生意。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2月,阿里小貸累計投放貸款已經超過1700億元,服務小微企業超過70萬家,不良率小于1%。2013年新增貸款近1000億元。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全國共有小微企業1169.87萬戶,占企業總數76.57%。若將4436.29萬戶個體工商戶視作微型企業納入統計,則小微企業在工商登記注冊的市場主體中所占比重達到94.15%。
余豐慧說,這些都可能由線下搬到網上,都是互聯網金融快捷服務的潛在對象。如果互聯網金融能夠解決大部分中小微企業的金融綜合服務問題,那么整個小微企業狀況將會大大改善。
上海陸家嘴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計葵生看好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的發展前景。他表示,中國將在未來5年成為世界上最大的互聯網金融市場,互聯網金融的未來也一定在中國。
把握互聯網金融趨勢的銀行先受益
面對互聯網的沖擊,銀行如何在小微金融這支“潛力股”上繼續發力?
董文標表示,在看到互聯網優勢的同時,也不能忽視金融業自身的特有屬性。對于小微企業的風險分析,除了大數據分析之外,銀行還要采用很多專業的技術手段和分析工具,包括對小微企業所在行業進行周期性分析、對小微企業所處市場進行全方位調研,甚至還要創造條件為小微企業貸款的風險可控,而這些都是互聯網金融所不能提供的。
另外,董文標說,不要把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等同于小微企業貸款。據民生銀行調查,只有30%左右的小微企業需要貸款,更多的小微企業需要的是金融服務,包括結算、理財、家庭財富管理等金融服務甚至金融知識培訓等非金融服務,銀行只有通過為小微企業提供全面金融服務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李振江日前表示,互聯網金融高速發展的當下,物理網點的價值依舊存在,問題在于轉型到什么方向。
《小微(wei)(wei)金(jin)融發(fa)展(zhan)報告》指出,互聯(lian)網(wang)金(jin)融加劇(ju)銀行(xing)業(ye)競(jing)爭的(de)同時(shi)(shi),也(ye)帶來了新的(de)機會,對于成功把握互聯(lian)網(wang)金(jin)融趨勢的(de)銀行(xing),渠道能力將顯著增強,信用風(feng)險(xian)管理能力等業(ye)務能力也(ye)將持續受(shou)益于大(da)數(shu)據技術,幫助其深度挖掘互聯(lian)網(wang)小微(wei)(wei)金(jin)融業(ye)務。(來源:中華工商(shang)時(shi)(shi)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