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di)方(fang)政府(fu)投融資沖動亟待把控 需(xu)上下協同合作(zuo)
2013-07-02
隨著地方政府債務的不斷累積,當前不少專家開始擔憂地方債風險可能會引發“中國式的歐債危機”。在6月29日舉行的“2013陸家嘴論壇”上,與會人士認為,地方政府應該對區域性的金融風險負責,建議通過引入“活水”化解地方債務風險。
地方債務總體風險可控
“截至一季度末,地方融資平臺貸款余額是9.59萬億元,從銀行統計角度講,不良貸款率只有0.14%,這些地方債務基本上屬于生產性負債。”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論壇上表示,這些地方政府債務基本屬生產性負債,不是消費性負債,大都有對應的資產保障,總體風險是可控的。
在許多業內專家看來,地方融資平臺的債務風險已經成為地方經濟發展模式中內部隱含的一大風險。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陸銘認為,中國金融市場利率長期被壓低,企業和地方政府都有強烈的融資沖動,“宏觀經濟趨松時,投資紛紛上馬;宏觀環境從緊時,地方政府更加要拉動投資,連以山區為主的省份都要去搞工業強省計劃”。
經濟下行時,投資回報下降,政府的償債壓力加大,屆時首先出現問題的就是勞動生產率相對較低、經濟增長缺乏地理優勢的 “邊緣地區”。在陸銘看來,這就容易導致類似歐洲的政府債務危機。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日前提交的一份關于城鎮化的調研報告中指出,一些地方借推進城鎮化之名,盲目追求城鎮化速度和城鎮化率,大搞基礎設施建設和房地產開發投資,超前規劃各種工業園區、開發區和新城區,缺乏產業支撐,造成很多“空城”,占地過多。
相關數據顯示,2000-2011年,我國城市建成區面積增長76.4%,遠高于城鎮人口50.5%的增速,城鎮建設用地年均增長110萬畝以上,但開發強度普遍偏低,工業用地容積率一般只有0.3-0.6,而發達國家和地區一般在1以上。
大規模的“造城運動”也使得一些地方出現了所謂的“空城”“鬼城”,不少大型項目面臨著“曬太陽”的尷尬局面。
把控風險需上下協同合作
“關于政府性債務風險的防范,我認為可以遵循‘兩條底線、三個不’的原則。”重慶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阮路介紹,“以重慶市的經驗來看,所謂‘兩條底線’,就是守住政府性融資負債占GDP比重不超過30%,政府負債對財政可支配財力不超過65%的底線;‘三不’是對政府性融資平臺或投資公司這類機構,不能由財政進行擔保、不能機構之間進行互保、不能對專項資金進行挪用。因為地方政府往往承擔很多基礎設施建設任務,有專項資金進入,這個錢不能亂走。”
為了預防金融風險發生,地方政府首先應扮演好“監管”的角色。一些地方金融辦負責人建議,從國家層面來說,可以建立起一個“兩極”的監管體系。“可以把中央和地方兩極監管協同起來,用法律授權保障地方政府實施監督權利,以確保監管措施‘有效落地’。還可以考慮在一些單向制度上授予地方監管權利,這樣更有助于真正落實地方政府的角色。”
上海國際金融學院院長陸紅軍認為:“明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金融風險中分別扮演的角色很重要。中央政府包括中央一級的監管部門應對系統性的風險負責,地方政府應該對區域性的金融風險負責。”
引“活水”化解地方債務風險
與會專家認為,簡單地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的方式補貼出現危機的“邊緣地區”,仍然不能減少之前因過度投資造成的大量資源浪費,也不能改變促使地方政府大規模借債的機制。
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現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潘英麗建議:“中央政府可允許具有較強償債能力的發達地區省級政府赴香港發行人民幣計價的市政債券等改革試點,對地方投融資行為引入中央政府許可和市場篩選的雙重約束機制,培育并有序推進地方政府債券市場的發展。”
在她看來,可借助香港保護私有產權的法律制度和國際投資者參與的市場約束機制規范地方政府的投融資行為。通過培育地方政府的市場信用基礎提升其公信力和財政預算透明度。
花旗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沈明高也建議,中國可以考慮發行城市化相關的中長期債券,這個債券可以向國內開放,也可以向國外投資者開放。如在上海的郊區,發行土地收益債券,能讓農民在市場上交易等。
沈明高認為,還可以(yi)(yi)(yi)以(yi)(yi)(yi)股權形式(shi)向民營企業開放一些基礎設施(shi)項目(mu)。特別是服務(wu)業,比如醫療、金融、教育等未來城(cheng)鎮化發展需要的行業,可以(yi)(yi)(yi)以(yi)(yi)(yi)股權融資的形式(shi)直接開放。(來源:經濟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