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重申(shen)銀行不得新(xin)增平臺貸款(kuan)規(gui)模(mo)
2013-05-07
銀監會近日就地方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監管問題表示,當前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總體可控,但依然存在一些問題:地方政府代償性風險加大;不少平臺為緩解資金缺口,轉向信托、理財、債券、集資等渠道,但這些資金的最終來源仍以銀行為主;未來3年地方政府仍處于集中償債期,融資平臺仍持續面臨債務集中償還壓力。
對于平臺貸款風險管控,相關負責人強調,要繼續做好到期貸款統計臺賬,各銀行要逐月統計本年到期平臺貸款金額、償債資金來源和實際償還等情況,及時與地方政府溝通,及早采取措施,避免出現重大違約事件。同時,各銀行法人不得新增平臺貸款規模。
不少商業銀行在去年已經開始有意識收縮平臺貸款規模。對于“城鎮化”引發的地方融資平臺類貸款增長,農行行長張云表示:“目前各地政府已經探索了發債等多種新型融資手段,銀行也不需要遵循之前的投資模式,可以考慮購買債券的方式支持城鎮化發展。”
中(zhong)(zhong)央財經大(da)學銀行業研究(jiu)中(zhong)(zhong)心(xin)主任郭田勇(yong)認為,平臺(tai)貸風險平穩過渡可(ke)以采取辦(ban)法緩沖緩釋(shi),可(ke)短時(shi)間內避免風險集中(zhong)(zhong)爆發,也(ye)使得(de)銀行風險降低。(來源:京華(hua)時(shi)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