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rong)資(zi)平臺再現危機(ji) 調(diao)整(zheng)融(rong)資(zi)結構刻不容緩
2013-01-21
自2012年12月末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以來,地方融資環境趨緊。而在信貸、信托等融資渠道受阻的背景下,平臺融資結構的調整已刻不容緩。
“過去地方政府得以依賴的財政增收及融資渠道,現在幾乎全面萎縮。”安邦咨詢高級研究員賀軍說。
確實,通知的嚴厲程度前所未有,幾乎將融資平臺與政府之間的聯系斬斷,融資平臺資產增長受限,規模面臨被壓縮的境況,而政府無法為融資提供擔保導致平臺信用資質被顯著看衰,融資能力也隨之下降。
業內人士認為,四部委聯合發文控制地方融資擴張,出于兩方面考慮:一是防止影子銀行規模繼續膨脹;二是抑制地方政府投資沖動。相當于在地方財政和融資平臺間建一個防火墻,也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基建規模和融資杠桿率。
根據海通證券測算,2012年(nian)的影子銀行規模達到28萬億元,信(xin)托類資(zi)產規模達到7萬億元。就歷(li)史(shi)情況考量,地方政府換屆后往往伴隨(sui)固(gu)定資(zi)產投資(zi)快速上(shang)行,這(zhe)在1993年(nian)、1998年(nian)、2003年(nian)和2008年(nian)表(biao)現均較為明(ming)顯。(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