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十年跨越
2012-09-05
十年間,文化產業從起步到快速發展,逐漸成為中國最具活力的經濟領域之一
2012年7月23日,財政部公布《關于做好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央文化企業資本預算支出將重點支持中央文化企業兼并重組、支持推進文化科技和內容創新、支持推動文化“走出去”。
7月31日,國家統計局發布《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重新界定了中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范圍,為相關統計提供統一的定義和范圍。
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相繼出臺,文化及其相關產業領域受到全社會的重視。
2000年,中共十五屆五中全會在研究制定“十五”經濟社會發展計劃時,第一次在黨的中央全會文件中使用“文化產業”概念,提出要推動有關文化產業發展。2002年,中共十六大明確劃分了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強調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業、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產業。“兩分法”為文化體制改革提供了依據,對文化產業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據國家統計局按原有口徑測算,20082010年間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年均增長24.2%,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長速度近一倍。2011年,中共十七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的要求,推動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使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支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為推動科學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從2002年到2012年,根據中共中央的精神和決策,中國在文化領域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解放和發展了文化生產力。十年間,文化產業從起步到快速發展,逐漸成為中國最具活力的經濟領域之一。
“里程碑意義”
中宣部副部長、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孫志軍撰文指出,“在我國,真正意義上的文化產業發展,是新世紀以來的事情”,“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四大以后,隨著市場經濟發展,文化領域經營活動越來越多,文化娛樂、文化產品的生產銷售、文化服務等不斷發展壯大,不少文化事業單位進行企業化管理,業界開始圍繞"文化藝術生產"、"文化經濟"、"文化產業"進行研討,少數地方提出和使用文化產業概念。總體上,這一時期多種文化經營活動逐步展開,然而作為文化產業的主體定位、具體范圍、指標體系、財稅政策、管理規范等,都還沒有在國家政策的層面上予以明確,在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中并沒有確定真正意義上的文化產業”。
2000年,中共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十五”計劃建議,第一次使用“文化產業”概念。此后,文化產業逐漸受到社會關注。
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同時提出“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各類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都要貫徹發展先進文化的要求”,“國家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業,并鼓勵它們增強自身發展活力。發展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社會主義文化、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完善文化產業政策,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增強我國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競爭力。”
在孫志軍看來,中共十六大在積極總結文化改革發展的基礎上,鮮明提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明確劃分了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強調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業、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產業,“兩手抓、兩加強”,在文化建設思路上實現了重大突破,把文化產業作為文化建設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單獨鮮明地提了出來,對文化產業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2003年7月,由中宣部牽頭,國家統計局、文化部、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國家文物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等單位參加的“文化產業統計研究課題組”成立,2004年4月,國家統計局印發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第一次提出文化產業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為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體制改革提供依據。
2006年,《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第一次對文化產業發展作了全面系統規劃,提出“發展重點文化產業,優化文化產業布局和結構,轉變文化產業增長方式,培育文化市場主體,健全各類文化市場,發展現代文化產品流通組織和流通方式”等措施,確立了“"十一五"時期,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的年均增長速度明顯高于同期經濟增長速度,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有所增加”的目標。
十(shi)六(liu)大對文(wen)(wen)(wen)化(hua)(hua)事業(ye)和文(wen)(wen)(wen)化(hua)(hua)產(chan)業(ye)的(de)劃(hua)分(fen),明確了文(wen)(wen)(wen)化(hua)(hua)既(ji)有社(she)會(hui)屬(shu)性(xing),又有商品屬(shu)性(xing),廓清(qing)了文(wen)(wen)(wen)化(hua)(hua)建設方面思想上的(de)迷霧(wu)。十(shi)六(liu)大以來,以文(wen)(wen)(wen)化(hua)(hua)事業(ye)和文(wen)(wen)(wen)化(hua)(hua)產(chan)業(ye)的(de)劃(hua)分(fen)作為文(wen)(wen)(wen)化(hua)(hua)體(ti)制改革(ge)的(de)主要依據,文(wen)(wen)(wen)化(hua)(hua)體(ti)制改革(ge)深入推進,解放了文(wen)(wen)(wen)化(hua)(hua)生產(chan)力。據國(guo)(guo)家統計局(ju)按原(yuan)有口徑測算,2009年(nian),中國(guo)(guo)文(wen)(wen)(wen)化(hua)(hua)產(chan)業(ye)增(zeng)(zeng)加值達到8400億元(yuan),占同期GDP比(bi)重由2004年(nian)的(de)2.1%上升為2.5%左右。2010年(nian)文(wen)(wen)(wen)化(hua)(hua)及相關產(chan)業(ye)法人單(dan)位(wei)增(zeng)(zeng)加值為11052億元(yuan),占國(guo)(guo)內生產(chan)總值比(bi)重為2.75%。(來源:《瞭望》)